1、凡本校师生都可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,借书证押金20元,离校时全额退还。借阅时须凭本图书馆发给的借书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借阅图书,无证不得借阅。
2、借阅数量与借期:学生每人每次只能借阅一本图书资料,借期为20天,如需继续借阅,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,凡逾期不还或损坏条码者将给予相应的借阅处罚。
3、书库资料对学生实行全开架借阅,学生入库找书时不得携带书包和其他物品,库内严禁吸烟、吃零食、聊天、吐痰,应保证书架上图书的顺号与整齐,不得乱翻,乱放。
4、读者必须爱护图书资料,不得在书中批注、圈点、玷污、撕页和损坏,如发现上述情况者,按情节轻重给予赔偿。
5、读者毕业离校前,必须还清所借图书,经本馆盖章证明后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读者要服从室内管理人员的管理,自觉遵守外借处的有关规定。